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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击伤20天。 男,34岁,20天前高压电击伤,曾在我院住院,病情稳定后拒绝手术,自动出院。创面不愈合,再次入院拟手术。 癫痫史10余年。
创面分布四肢。面积3%。双足三度,共约2%。左足第1趾、第3趾部分坏死。左足第2趾坏死。右足第4趾部分坏死。右足第5趾坏死。创面污秽。分泌物多。




诊断:3%电击伤(三度);癫痫。 术前准备,入院第2天行“双足扩创+左足第2趾、右足第5趾截趾+VSD”术。6天后行“左足第1趾、第3趾截除+右足第4趾截除+自体皮移植”术。术后换药,术后24天创面愈合出院。下图为手术照片。


门诊随访,指导功能锻炼。 讨论: 1,本患者第一次住院时拒绝手术,当地医院门诊换药治疗。组织进一步坏死。本次来时创面污秽,分泌物多。 2,首次手术植皮成活率低。部分坏死足趾清除坏死组织,暂予保留。第二次手术彻底切除无法保留部位。 3,电击伤致死率高,致残率高,需严加防范。 4,高压电击伤往往表现为电休克、昏迷、瞬时死亡,第一时间抢救、心肺复苏是关键。高压电击伤往往为瞬时电流击伤,抢救成功者,往往电能转化部位如肢体、进出口、屈曲部位损害严重,内脏器官损害轻。 5,380V、220V电击伤往往接触时间长,往往不存在电休克、瞬时死亡。但重要内脏器官如心脏、脑、肝脏、甚至肠系膜损害严重,需要仔细甄别检查。当然,无法说高压电击伤就不需要仔细了。 6,供参考。谢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