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患者陈玉簪,女,36岁,已婚。 主诉:孕4月余,彩超提示胎死宫内5天,要求引产。 现病史:患者于2016-04-28妇幼保健院查彩超示胎儿停止发育。现无不适,来院要求引产。门诊以“死胎原因待查”收入院。 孕期精神食欲睡眠佳,大小便正常,体力略下降,体重呈生理性改变。 月经史;12岁初潮,行经6天,周朝25天,色量如常,无痛经。LMP:201 5-12-26. 婚育史;28岁结婚,G3P1.
体格检查:体温36.5。C,脉搏90次/分,呼吸20次/分,血压1 07/63mmHg,神清,头颅五官未见畸形,颈软,浅表淋巴结未及明显肿大。双肺呼吸音清,未闻及干湿性哕音。专科检查;宫底于脐耻之间,骨盆外测量:23-27-19-9cm. 辅助检查:201 6-04-28武汉市妇幼保健院彩超示单胎,胎儿停止发育,胎)L全身水肿, BPD2. 8cm。
初步诊断;孕1 8+3周死胎,G3P1. 处理:择期行引产术。
讨论:首先对于诊断,这样的病人该如何诊断呢?“死胎”的定义是对妊娠20w以后的胎儿在宫内死亡,但临床上并不会太注意这一方面。如果是32w以后想不要小孩你们医院都是如何处理的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