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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火花,火焰,55%烧伤,吸入性损伤。

晋医师   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
烧伤

主诉 病史

火焰烧伤多处伴疼痛2小时。 患者男,41岁,2小时前工作时接电线,电火花引燃患者衣服,烧伤头颈四肢躯干,伴疼痛,汽车急送来诊。急诊收入院。

查体 辅查

神志清,心率88次/分,呼吸20次/分,血压155/95mmHg。体重66kg。发音略嘶哑,咽部略红肿。创面分布头面颈、躯干、四肢。面积55%。创面浅二度至三度。其中浅二度约23%,深二度约26%,三度约6%。

诊断 处理

诊断:55%烧伤(浅二度至三度);吸入性损伤。 治疗:入院后补液抗休克,吸氧,监测生命体征。急诊气管切开。患者烧伤面积大,属于特重度烧伤,烧伤焦痂严重威胁生命。拟休克期过后行四肢切削痂+异体皮异种皮覆盖手术。患者家属及单位要求转上海,遂取消手术安排。之后,患者及家属又要求在本院治疗,遂再次准备手术,患者处于回吸收期,增加了感染风险,错过了最佳手术时间。积极安排手术。住院5天,手术准备就绪,患者家属及单位要求转上海瑞金医院,予转院。此时神志清,心率120至130次/分,心律齐,体温38.2℃。白细胞9.5x10^9/L,中性粒88%。

随访 讨论

随访:瑞金医院治疗中。 讨论: 1,特重度烧伤。 2,家属干扰治疗计划,尤其特重度烧伤,早期切痂非常重要。 3,后来在瑞金医院治疗。 4,有无更好的办法,能有利于患者治疗? 5,供参考,谢谢。

发布于 16-07-25 16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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