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载或打开 医联APP 查看完整评论
立即下载
打开APP
主诉: 要求镶牙。 病史: 女,48岁。口内有牙缺失,影响进食,要求镶牙。平素身体状况可。
查体: 检查配合。张口度正常。26,37缺失,失牙区骨质条件可,颊舌侧无倒凹。全景资料,可利用骨高度,26约9mm,37约11mm多。 否认高血压,糖尿病史。
诊断: 牙缺失。 治疗: 根据失牙情况,全身状况,几种修复方法的优缺点。患者选择种植。
沟通不难。手术中,发现37骨质稍松,初稳不足,埋入愈合。27近中骨质部分吸收,故选择位点,稍靠前。术中明显感觉触底。术后片示无大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