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患者G4P1,人流2次,剖宫产1次,因停经11+周,要求终止妊娠入院。孕5周外院B超示宫内孕;子宫肌瘤(4cm)。5-9复查B超,宫内孕相当9+周,子宫肌瘤(63×48mm)。
辅助检查:生命体征平稳,心肺未见明显异常。腹软,下腹部可见一横行长约10cm陈旧性手术疤痕,宫底耻骨联合上三横指。 辅助检查:B超:宫内妊娠,胎儿存活,相当11+周。余无异常。


诊断:早孕药流 处理:予口服米非司酮+米索前列醇行药物流产。自然配出胎儿及其附属物,复查B超:子宫增大,宫内膜最厚径2、2cm,回声欠均,宫内残留物并积血可能,肌壁间肌瘤(5.7×5.5cm)。行清宫术,术后预防感染,加强宫缩等治疗。先患者一般情况可。
药物流产又称药流,是指用米非司酮片加米索前列醇药物口服终止早期妊娠。适用于终止49日以内的妊娠,就是使用药物后身体内的孕酮活力下降,引起流产,再通过药物使子宫发生强烈收缩,迫使妊娠组织排出体外。但一般只适用于第一次人流,多次人流后药流一般清不干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