咳嗽气喘4天,加重1天。 1月大女性幼儿,患儿二胎足月剖宫产,出生情况正常。4天前无明显原因出现咳嗽,为单声咳,有痰不易咳出,伴有气喘,吃奶后明显。无犬吠样咳嗽,无鸡鸣样吼声,我发热、抽搐。1天前患儿憋喘加重,偶有呼吸困难,哭闹不易安抚,来院就诊,以重症肺炎收入儿科病房治疗。
神志清,精神差,营养欠佳。口唇发绀,鼻翼微煽动,三凹征阳性。双肺呼吸音粗,可闻及吸气性喉鸣音及喘鸣音。心率168次/分,律齐。入院急查血气:
血常规、血生化等:
电子支气管镜:考虑声门下血管瘤。
颈部强化CT
颈部强化报告:
颈部彩超:
先天性声门下血管瘤? 先天性喉喘鸣 高乳酸血症 支气管肺炎 入院后积极完善检查,同时抗炎,激素对症支持治疗。患者病情一度加重,给予鼻塞CPAP辅助呼吸。完善支气管镜检查及颈部强化CT检查后考虑先天性声门下血管瘤。给予普萘洛尔经验性治疗。0.5mg/Kg开始逐渐加量,注意监测血压、血糖、心率、呼吸。患者病情逐渐好转。治疗一周后复查电子喉镜见声门下血管瘤明显缩小。
继续给予口服普萘洛尔治疗。
婴幼儿血管瘤(infantile hemangioma,IH),是婴幼儿最常见的良性肿瘤,系真性血管肿瘤,由中胚叶的正常血管组织过度增殖所致。血管瘤好发于头、面、颈部,其次为四肢和躯干。发生率在新生儿为1.1%~2.6%,约有30%在出生时即可见到,通常在出生后2周或4周时缓慢生长,因而1岁时的发生率为10%~12%。女婴较男婴为多,比率为2~5:1,多发者占15%~30%。 血管瘤。 是一类以血管内皮细胞增殖为特征的胚胎性良性肿瘤,约占先天性皮肤血管病变的80%,常在新生儿期出现,2~3个月后即进入增殖期,瘤体迅速增大;8个月至1岁左右停止生长并逐渐退化,消退率可达98%,半数在5岁内完全消退。 临床表现 大多数血管瘤发生于皮肤或皮下组织,根据病变发展的过程分为增殖期、消退期、消退完成期。这一典型特点是其区分脉管畸形的重要依据。虽然大多数血管瘤能自行消退,但增生与消退速度并不相同。 增殖期血管瘤最初的表现常为苍白色斑,随后即出现毛细血管扩张,其周边绕以晕状发白区。婴幼儿在出生后1年内表现出2个典型的快速增长期,第1个快速增长期在出生后4~6周,第2个在4~5个月。血管瘤在这2个时期快速增长,表现出相应的临床症状,如触痛、溃烂、出血等。血管瘤的临床表现取决于病变发生的部位、大小和病变所处的时期。较表浅的增殖期血管瘤常表现为鲜红色的斑或结节状病损,较深在的病变表面为青紫色或无颜色变化。 消退期通常在出生后的1年末(12~14个月),瘤体生长速度减慢。病变从增殖期到消退期的转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,进入消退期的前兆是瘤体生长速度明显减慢,质地变软。皮肤或皮下的血管瘤进入消退期后,瘤体色泽由鲜红色向暗灰色转变,瘤体逐渐消退缩小。一般认为5岁以内的自然消退率为50%~60%,7岁以内为75%,9岁以内可达90%以上。多数病例经过2~5年的消退期。 本病例由于病灶部位特殊,影响呼吸,需要积极对症处理治疗。 治疗 婴幼儿血管瘤的主要损害往往不是来自病变本身,而是来自过度治疗。过去采用手术、冷冻、激光、放射、硬化剂等治疗的病例,经过远期随访,证实其后遗损害和美容效果均不理想。积极治疗的并发症可达50%,并有30%的复发率。因此,应该强调治疗的目的不仅是为消除病变,还必须保持健康的正常组织和外观。对血管瘤病例应仔细测量肿瘤体积、拍照,作详细记录,进行定期随访观察。同时,应耐心向家长解释积极治疗的利弊,消除其顾虑和迫切求治心情,经常给予指导。唯有在以下情况时接受药物、加压包扎、激光、手术等治疗:①血管瘤快速增长;②大面积血管瘤伴出血、感染或溃疡;③影响患者生命功能,如影响进食、呼吸、吞咽、听力、视力、排泄或运动功能等;④伴血小板减小综合征(Kasabach-Merritt 综合征);⑤合并高输出量充血性心衰;⑥病变侵犯面部重要结构,如眼睑、鼻、唇、耳廓等。但任何治疗都不能像自行消退那样令人满意。 根据1997年美国皮肤病学会提出的婴幼儿血管瘤的指导方针,临床上血管瘤究竟如何治疗,主要应取决于病变的部位、深度(浅表、深部、混合)、范围及大小、分期(增殖期、消退期)、是否有功能障碍、主治医师的治疗经验(如激光)、特定治疗方法的有效性(激光)以及患儿家属的期望值等。目前,治疗血管瘤的方法主要有等待观察、药物治疗、激光治疗及手术治疗等。 药物治疗。 药物治疗适用于全身多发性血管瘤、快速增殖的血管瘤、累及重要器官并伴有严重并发症或危及生命的血管瘤。治疗药物主要包括普萘洛尔、皮质激素、α-干扰素、抗癌药物(环磷酰胺、长春新碱、平阳霉素)、咪喹莫特等。 口服激素治疗:自1967年Zarem和Edgerton首次报道应用皮质激素治疗血管瘤以来,泼尼松一直是治疗重症血管瘤的一线药物。但自从普萘洛尔被成功用于治疗血管瘤以来,口服激素已经不再是治疗血管瘤的一线药物。伴发充血性心衰、消耗性凝血障碍、血小板减少症、影响视力或呼吸等重要功能以及病变位于易产生畸形的解剖部位等,都是口服激素治疗的适应证。临床上常用的激素是泼尼松,国外常用的方案是,在患儿耐受的情况下,初始剂量4 mg/kg,每天1次,1周后观察疗效,如血管瘤停止生长或变小,则继续同样剂量,连续使用3周;如疗效不明显,增加剂量至5 mg/kg,1周后再次评价疗效,连续观察3周后,第4~8周内逐渐减少剂量直至停药。我们通过临床对比研究,确定了以下用药方案:口服泼尼松3~5 mg/kg,隔天早晨一次顿服,共服8周;第9周减量1/2;第10周,每次服药10 mg;第11周,每次服药5 mg;第12周停服,完成1个疗程。如需继续,可间隔4~6周重复同样疗程。遇出血、感染、发热时暂时停药。临床研究发现,采用隔天服药与国外方案的疗效基本一致,但更符合激素的分泌代谢规律,并使不良作用减轻。 对口服激素治疗效果欠佳,并且血管瘤已处于消退期的患者,可采用激素瘤内注射治疗。局部注射激素主要适用于较为局限的小范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