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物热目前没有统一的诊断标准,如果出现下列情况时,我们就应该考虑药物热。
1.典型的药物热总出现在用药后第7-10天,若以前接触过这次所用的药物,则可在用药后数小时内即发现发热,个别病例可短至1小时或长达25天。体温常在37-39℃,也可高达 40 ℃以上,可伴有皮疹、关节痛等。
2.应用抗生素后体温一度下降,继续用药,体温再次上升,而找不到原因。
3.原有感染性疾病,应用抗生素后体温反而上升,以前可有同样病史。
4.不能用原有疾病解释,但一般情况良好。
5.停药后体温很快下降。停药后体温在24-48小时内恢复正常,则强烈提示药物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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